我市加快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步伐
发布时间:2018-10-18 10:4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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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是深化农村改革的重要内容,关乎农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根据市委、市政府的总体部署,为稳步有序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在全面推进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工作的同时,近日,赣州市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关于抓紧做好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整乡镇推进试点工作的通知》,明确28个乡(镇)将开展整乡(镇)推进改革试点。
《通知》要求,各地试点乡(镇)要成立由党委书记为组长的改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切实强化改革试点工作的组织领导。试点村组所在村党支部、村委会承担具体改革工作任务,成立由村民代表、理财小组成员、村务理事会等成员参与的工作小组,负责具体实施改革工作。
《通知》要求,各县(市、区)要抓紧组织实施,明确时间节点,要求在11月20日前全面完成清产核资、成员界定、资产量化、股权配置、评估总结等各节点工作任务。要按照边试点、边研究、边总结、边提炼的要求推进各项改革试点工作。
《通知》还要求,各地要加强工作指导,协调好相关部门统筹推进,建立督促检查机制,确保改革试点工作有力有序开展。
市农粮局农经科供稿 6月6日